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 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 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 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 技能。
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 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 化空间。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正是 这些活态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底线和情感底线,也承载着民族的文化基因。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 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6年,北京同仁堂作为中国传统医药的老字号,被列入国家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北京同仁堂是中国传统医药中闻名遐迩的老字号,始建于1669年,创始人乐显扬精通医药,他曾提出“可以养生可以济世者惟医药为最”,为同仁堂创建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之后,其子乐凤鸣编纂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该书汇集了乐家祖传秘方、太医良方、宫廷秘方等共362种,对这些方剂的制药标准 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同时提出了“遵肘后,辨地产,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古训。该店经营的中草药和丸、散、膏、丹等各种中成 药,以选料真实、炮制讲究、药味齐全著称于世。同仁堂自1723年开始供奉御药,历经八代皇帝。在长达188年的时间里,遵照皇家挑选药材标准、恪守皇宫 秘方和制药方法,形成一套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同仁堂与清宫太医院、御药房之间有机的融合和影响,形成了同仁堂中药的特殊风格和传统知识。同仁堂在其 3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以牛黄清心丸、大活络丹、乌鸡白凤丸、安宫牛黄丸等为代表的十 大王牌一直在市场上供不应求,这些中成药不仅行销全国,而且远销世界各地。同仁堂也因此成为质量和信誉的象征。
最难能可贵的是同仁堂能够将传统的中医药文化和优秀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了自身特点鲜明的企业文化,如“同修仁德,济世养生”的企业精神,“修合 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经营哲学,“同心同德、仁术仁风”的经营理念等,以及同仁堂的品牌和特有标记,同仁堂传统中药 炮制技术和制药特色,这些都为同仁堂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具有重要及深远的意义。标志着同仁堂的传统制药技艺及优秀的企业文化已成为国家、民族的宝贵财 富;标志着同仁堂迈出了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关键一步,必将为进一步提升同仁堂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扩大企业及产品的宣传、影响力度,加强同仁堂自主知 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使同仁堂尽快形成跨地区、跨国界、开放经营的新格局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仁堂中医药文化不仅与中国人民的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密切相关,而且为世界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 献。